9月7日,国家药监局发布公告,决定对刺五加注射液说明书警示语、、和项进行修订。所有刺五加注射液生产企业均应依据《药品注册管理办法》等有关规定,按照刺五加注射液说明书修订要求,提出修订说明书的补充申请,于年10月31日前报省级药品监管部门备案。
据医药观察家网查询,刺五加注射液共有8个药品批文,生产企业共有6家企业,均为黑龙江的药品生产企业,其中黑龙江乌苏里江制药有3个药品批文。具体内容见下图:
公开资料显示,刺五加注射液,平补肝肾,益精壮骨。用于肝肾不足所致的短暂性脑缺血发作,脑动脉硬化,脑血栓形成,脑栓塞等。亦用于冠心病,心绞痛合并神经衰弱和更年期综合症等。
从说明书修订要求可知,该药品新增12大不良反应,包括过敏反应:皮肤潮红、皮疹、瘙痒、心悸等;严重过敏反应可见呼吸困难、紫绀、血压下降、喉水肿、急性肺水肿、过敏性休克甚至死亡等。
刺五加注射液说明书修订要求
一、警示语应增加以下内容:
本品不良反应包括过敏性休克,应在有抢救条件的医疗机构使用,使用者应接受过过敏性休克抢救培训,用药后出现过敏反应或其他严重不良反应须立即停药并及时救治。
二、项应增加:
过敏反应:皮肤潮红、皮疹、瘙痒、心悸等;严重过敏反应可见呼吸困难、紫绀、血压下降、喉水肿、急性肺水肿、过敏性休克甚至死亡等。
全身性反应:畏寒、寒战、发热、疼痛、乏力、面色苍白、颤抖、胸闷、多汗、水肿、晕厥等。
呼吸系统:喷嚏、鼻塞、流涕、咽喉部不适、呼吸急促、咳嗽、哮喘等。
心血管系统:心悸、胸闷、胸痛、紫绀、心律失常、血压升高或降低等。
消化系统:口干、口唇麻木或肿胀、恶心、呕吐、腹胀、腹痛、腹泻等。
神经精神系统:头晕、头胀、头痛、麻木、震颤、抽搐、舌麻痹、刺痛、感觉异常、烦躁不安、意识障碍甚至昏迷等。
皮肤及其附件:红斑、丘疹、风团、水疱、瘙痒、皮肤潮红、肿胀等。
用药部位:疼痛、红肿、肿胀、麻木、瘙痒、皮疹等。
血管:静脉炎、血管性疼痛、血管痉挛等。
眼部:视物模糊、流泪、眼部肿胀疼痛等。
肌肉骨骼:肌痛、关节痛、背痛、腰痛等。
其他:耳鸣、育龄妇女泌乳等。
三、项应增加:
1.对本品或刺五加及其制剂过敏或有严重不良反应病史者禁用。
2.孕妇、儿童禁用。
四、项修改内容如下:
应删除原说明书中“对长期使用的在每疗程间要有一定的时间间隔”内容,并增加:
1.本品不良反应包括过敏性休克,应在有抢救条件的医疗机构使用,使用者应接受过过敏性休克抢救培训,用药后出现过敏反应或其他严重不良反应须立即停药并及时救治。
2.严格按照药品说明书规定的功能主治使用,禁止超功能主治用药。
3.严格掌握用法用量。按照药品说明书推荐剂量使用药品。不过快滴注和长期连续用药。
4.本品为中药注射剂,保存不当可能会影响药品质量;用药前和配制后及使用过程中应认真检查本品及滴注液,发现药液出现浑浊、沉淀、变色、结晶等药物性状改变,瓶身有漏气、裂纹及瓶口松动等现象时,禁止使用。
5.严禁混合配伍,谨慎联合用药。本品应单独使用,禁忌与其他药品混合配伍使用。如确需要联合使用其他药品时,应谨慎考虑与本品的间隔时间以及药物相互作用等问题,应以适量稀释液对输液管道进行冲洗,避免刺五加注射液与其他药液在管道内混合的风险。
来源:医药观察家网整理(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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