公示时间:年5月25日-年5月31日。
如对拟申报项目有异议,请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鸡西市科学技术局提出。以单位名义提出异议的,应经所在单位负责人签名并加盖单位公章;以个人名义提出异议的,应署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。
业务规划与高新技术科 -
社会发展与农业农村科—
监 督:政策法规与科技监督科-
地 址:鸡西市鸡冠区红旗路18号
邮 箱:ydp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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